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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国必先治党治党务必从严
发布时间: 2014-12-31      作者:管理员    浏览:5258 次

昆明饭店有限公司  杜永安

 

  刚刚闭幕的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吹响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号角,也向全党提出了从严治党、依规治党的明确要求,为党的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指明了方向。

  2014年10月25日,中国共产党第十八届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第四次全体会议在北京举行。全会由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常务委员会主持,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纪委书记王岐山作了重要讲话。会议指出全会的主要任务是: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对纪检监察系统落实全会精神进行部署,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深入开展,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提供坚强有力保证。

  办好中国的事情,关键在党。一个有着8000多万党员的执政党,只有坚持严密组织、严明纪律、严格管理、严肃监督,始终保持先进性和纯洁性,才能肩负起历史使命和人民重托。“没有党规党法,国法就很难保障”。从新中国成立之初果断处理刘青山、张子善贪污案,到党的十八大以来坚决查办一系列违法违纪案件。从薄熙来等一批“大老虎”的受审,到“军中巨虎”徐才厚的落马,再到周永康这位曾经“天字第一号”大人物的倒掉,让那些对中央反腐决心持观望态度的人明白--“从严治党没有终点,打虎除蝇永远在路上。”今天,在世情、国情、党情发生深刻变化的新形势下,“四大考验”、“四大危险”比以往任何时候都更加尖锐地摆在每一个共产党人面前。如何高扬理想信念旗帜,保持奋发有为、开拓进取的精神状态;如何转变作风深入实际,加强与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如何夯实廉洁从政防线,提高拒腐防变能力,不断保持党的肌体健康……从严治党的时代课题,迫切需要我们做出新的解答。但在我们这样一个有着几千年人治传统的国家,要在短时间内根除传统思想的影响,并非易事。一有机会,少数人心目中的特权思想、人治观念、官本位思维就会溜出来作怪。为了“提高效率”,应该履行的程序就被省略;为了“跨越发展”,法律法规的“红灯”就视而不见。更有甚者,有的人手中有了权力,法治原则就成了“对人不对己”的约束,就有了挑战法律的资格。这些破坏法律准则、无视法治尊严的做法,必然要受到法律制裁。

  从严治党,靠什么管,凭什么治?我们党以“治国必先治党、治党务必从严”的决心,高度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不断解决党内存在的问题,赢得了人民群众的信任拥护。但是,在世情、国情、党情发生深刻变化的新形势下,有的党员干部不学党规党纪,不知法律法规,毫无戒惧之心。如何以抓铁有痕、踏石留印的精神,把反腐倡廉工作进一步推向深入,把从严治党措施进一步落到实处?结合个人的一些学习心得,浅谈以下几点体会:

  一、严明党纪、依规治党,必须坚定信念。无论何时都要真正地去学习理论、运用理论,理论是不是起作用,关键在于你有没有真正理解掌握。坚定理想信念,必须以知促行、以行促知、知行合一。光意识到理想信念的重要性还不够,还要落实到行动上,落实到具体的工作中,多用理论知识、业务知识、优良作风开展工作,筑牢理想信念的实践基础。

  二、严明党纪、依规治党,必须强化党性。共产党员的党性,需要通过长期的修养和锻造,才能逐步树立起来。理论修养好,党性修养才会有理性的支撑,想问题、办事情,才能站得高、看得远。现在是法治机关、服务机关,对违反法律法规的要依法处理,不徇私情,重事业淡名利是一种精神境界,历来为中华民族所推崇。发扬淡泊名利、无私奉献的精神,就是要坚持多奉献、少计较,一门心思干工作,自觉做到视名利淡如水,看事业重如山。

  三、严明党纪、依规治党,必须正风肃纪。每一名党员干部要头脑清醒,心中有定力,行动有取舍,不能无所畏惧,不能无视党纪国法。要以“三严三实”为标准,在执法用权中,时时自重、自省、自警、自励,使法律、纪律真正成为廉洁从政的刚性约束。在执行纪律上,我们要一把尺子量到底,一个标准抓落实。每一个党员干部在是非面前旗帜鲜明,在诱惑面前立场坚定,真正敬畏法纪,敬畏组织,敬畏人民。要按照中央提出的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三个转变”要求,学会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来处理党风廉政建设中的问题,来处理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对违法违纪的行为我们要坚决查处,发现一起就查处一起,不断提升执行纪律的严肃性和威慑性。

  四、严明党纪、依规治党,必须加大纪检监察力度。纪检监察机关要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四中全会和十八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精神为动力,带头遵纪守法,自觉维护和执行党的各项纪律,坚持以法治的思维和方式开展工作,提高依法办事的能力,做依法治国的拥护者和促进者。

  从严治党,贵在坚持。我认为,从严治党必须加强党内法规制度建设,形成完备的党内法规制度体系,运用党内法规把党要管党、从严治党落到实处,促进党员、干部带头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要把法治建设成效作为衡量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工作实绩的重要内容,更加深入扎实的推进法规制度的实施。